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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通知:来兴返兴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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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4-26 20: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陕西


    兴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来兴返兴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

    管理的通知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落实常态化应急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来兴返兴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管理,确保货运车辆管理有序,人员管控落实到位,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及生活物资供应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把入兴关口
    1、对上海、吉林等疫情高流行省份(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入兴车辆人员,必须落实首站管控,严禁劝返。
    2、交通卡口车辆人员登记采取工作人员登记方式。抗原检测+核酸检测要优化采样程序,避免人员扎堆。工作场所严格落实“一米线”和定时消杀措施。
    3. 交通卡口查验车辆人员“两码一酸”,按照扫陕西一码通、查行程码、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顺序查验。
    4. 交通卡口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结合实际,及时调整高速路口查验点勤务模式,合理规范设置查验通道、临时停车区,要保障物资运输畅通,对重点地区入兴物资运输车辆人员要落实“点对点”防控措施。
    5. 交通卡点工作人员及时关注国内疫情动态,熟悉管控政策。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疫情防控培训,按照规范标准穿着防护服装,落实一线工作人员闭环管理。

    二、压实“四方”责任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凡进入我市区域内所有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要按照现行防控政策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各镇(街道)要对加强对辖区内大中型企业(含驻兴企业)往来货运车辆人员、从事货运物流职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交通运输、邮政、工信、商务、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公安等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对全市范围内内货运场站、物流园区、驻兴企业、分拣中心、进口冷链食品接收冷库等货物集散地,以及周边的加油站、加气站、餐饮店、农贸市场等货车易停靠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货车司机等物流从业人员底数,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建立货车司机及物流人员排查台账,确保车辆消杀、查验人员“双码”、核酸采样检测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货运物流畅通。
    3、全市各大中型企业(含驻兴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货运车辆入兴管理要求,落实司乘人员扫码通行验证等防疫措施,做好驻留司乘人员防控管理,减少外出活动。并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报属地社区(村)和企业主管部门。做好企业运输作业关联人员管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4、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应严格履行承诺,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货车营地后,服从管理、不得聚集。

    三、分类精准管理
    1、各交通卡点要根据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实际行程、是否涉疫等情况,分类精准实施防疫通行管控。对于司乘人员通信行程卡绿色不带*号的运输车辆,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卡点不得随意限制通行。
    2、对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同时报备《通行证》),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镇办)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我市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详细措施。
    3、对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在入兴高速公路出入口防疫检测点时,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码一证”)符合要求的(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查验《通行证》,“两码两证”),要及时放行,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要快速便捷通行;可对防疫检测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所在社区(镇办)派人批量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应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要求。
    4、对于通过查验行程码确认为低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车辆及穿行中高风险地区但未停留的车辆,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号)的情况下,不得随意限制通行。

    四、明晰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登记货运企业、货运场站、汽车修理厂区域货车司机信息;
    市工信局负责排查登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货车司机等物流人员信息排查;
    工业园区负责排查登记园区内企业货车司机等物流人员信息;
    秦岭分局负责排查登记辖区内驻兴企业货车司机等物流人员信息;
    市商务局负责排查登记货车聚集地周边商超、快递、加油站等区域货车司机等物流人员信息;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排查登记农贸市场、菜市场等区域货车司机等物流人员信息;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排查登记进口冷链食品接收冷库、餐饮区(店)等区域周边货车司机等物流人员信息;
    市住建局负责排查登记加气站区域货车司机信息;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快递企业货车司机、分拣、派送等从业人员信息;
    市公安局打击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或以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等手段逃避检查、排查等行为。
    市交警大队向单位提供有关货车及车主、司机信息,配合各单位落实排查登记工作;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汇总摸排和管控相关信息,建立排查管控情况台账。每日8:30时前将排查管控和核酸检测情况,填写《陕西省货运司机等物流从业人员排查汇总表》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交通运输组。

    五、强化重点监测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纳入台账人员实施重点监测,对排查出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高流行地区活动轨迹的人员信息,由排查登记部门第一时间推送给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进行跟踪闭环管控。其余货车司机等物流从业人员至少每48小时核酸检测1次,连续检测一周以上。
    六、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各部门因防疫要求不落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诿、敷衍塞责,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2、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执行防疫规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公开通报、约谈负责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司乘人员不履行承诺、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信息的,将列入“黑名单”;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兴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来源:兴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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