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辆校车查处的两起违法行为。”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宣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兴平交警于3月10日至5月中旬开展“春季交通秩序大整治”,其中3月22日为校车统一行动日。当日,该大队安排校园中队、县乡道路巡查中队及5个基层中队,在全市学校周边设点对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险、外观标识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配备进行核查,同时对校车驾驶员资质、校车手续进行审核,对校车核载人数的落实。 据了解,当日兴平交警检查72辆校车,存在7起违法行为。其中一起未达到校车资质而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校车,依法将该车查扣。一起校车在没有接送学生时使用警示闪灯,交警对司机批评教育。两起新增车辆申报手续不全,已责令停止运营,完善手续。此外,还有1起超载4人、两起车辆安全设备不齐全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交宣科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开展“春季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对旅游客车、校车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华商报记者 薛望
903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