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查处校车违法5起 幼儿园被各罚2000元
华商报讯 (记者 杜琳 通讯员 李党国)近期,兴平交警部门对全市校车进行集中检查,查处了5起校车违法行为,并对违法校车所属幼儿园各罚款2000元。 为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兴平交警自3月中旬以来,联合教育局集中对全市108辆校车进行集中检查。主要对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险、外观标识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的配备进行核查。同时,对校车驾驶人员资质和安全员、跟车老师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在此过程中,督促21辆校车车主及时消除了车辆违法记录,通知8名逾期未参加审验的校车驾驶员及时参加审验。 在校车安全检查中,查处1起校车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4起校车及校车驾驶员手续不全的违法行为。校车超员对驾驶员记12分,并注销A2车型驾驶资格,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对所属幼儿园罚款2000元;对4起校车手续不全的违法行为,责令幼儿园立即补办手续,并罚款2000元。 与此同时,兴平交警部门及教育局召开校车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会,对300余名校车车主、驾驶员、跟车老师及交通协管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等进行培训,并通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增强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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