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2-3-20 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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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5 天 连续签到: 4 天 [LV.6]常住居民II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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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命名为“兴平网”;
第2条 本论坛管理守则最终解释权归兴平网 ;
第3条 本论坛管理人员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管理守则相抵触;
第4条 本论坛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兴平网管理中心;
第5条 本论坛的重大通告、决策发布在【网友中心】;
第二章 论坛结构
第6条 对论坛设置的各种版面,网友可在【网友中心】提交自己的设想,为论坛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三章 注册用户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7条 于本论坛正常注册后即成为论坛正式用户,获得论坛内所有注册用户权限。
第8条 论坛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本论坛保护,不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司法、检察机关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9条 本论坛用户有言论自由权,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论坛基本法,不得在本论坛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 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发表反党反政府类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本论坛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第11条 论坛用户有在论坛各正常版面发表文章的权限,若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者受到处罚而暂停或取消帐号则例外。 用户有删除自己所发帖子的权限。
第12条 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论坛各版面版主。
第四章 论坛管理人员
第13条 论坛设定由管理团队、超级版主、版主、质监委组成的管理体系。
第14条 管理团队由269社区-兴平网正式员工组成,负责论坛事务解决、问题解答、对外交流、系统公告及审核版面、设置管理人员权限等工作。协助版主管理相关版面以及代管暂时没有设版主的论坛的秩序。
第15条 版主负责管理所辖版面,内容主要是维护版面秩序,引导版面发展方向等(具体细则可参照《版主守则及考核制度》)
第五章 处罚规则
第16条 论坛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论坛有权暂停或取消该帐号: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 从事非法商业活动;在各论坛发表含有猥亵、****、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有造谣、诽谤,或恶意中伤他人行为;模仿论坛管理人员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第17条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论坛有权对其做出暂停或取消该帐号:
1.不符合相关论坛发文规定的;
2.符合版面主题或规定,但意图不良的;
3.标题空洞,内容无实际意义或无具体内容的;
4.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同时贴在五个以上论坛的;
5.恶意发布广告;
6.转载,但无版权信息的,或有版权信息,但同时连续转载数量超过具体版规定的;
7.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8.发布木马连接导致其他用户的利益受损者
9.发布淫秽图片,色情网站
10.用任何形式公开或私下交易用户注册ID、用户注册ID内的个人资料
11.在任何版面公布用户登陆IP以及IP地址具体地理位置
第18条 不得利用兴平网名义进行任何非法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兴平网 有权删除帐号。兴平网 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19条 论坛版主违规处罚请参照《版主守则及考核制度》
第六章 版权声明
第20条 本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21条 本论坛有权将发表在本论坛的文章用于本论坛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22条 本论坛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23条 任何试图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兴平网 ”。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及文章出处“兴平网 ”。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七章 附则
第24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本论坛无关;
第25条 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第26条 本管理守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守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27条 在本守则规定范围内,吴论坛管理团队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28条 本管理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69社区-兴平网管理团队
201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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