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实施残特奥会期间市城区机动车尾号
限行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顺利进行,保障赛事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便群众参与赛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赛事期间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7时至20时。
二、限行区域
咸阳市城区东风路—扶苏路(含)以西,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含)以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世纪大道沣河桥(含)—世纪西路秦都桥南口什字(含)以北所有城市道路为限行区域。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号牌)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10月30日起恢复原工作日尾号限行措施(10月30日周六、31日周日不限行)。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遵守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禁限行措施相关规定的同时,仍需遵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五、以下类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1、持残特奥会通行证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快捷货运出租汽车。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通勤班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9座以上(不含9座)中、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专用标识的民政救助专用车辆。
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警车、防汛车辆、应急抢险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清障专用车辆、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和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粮油食品、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通行证,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8、“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