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我省将于1月11日在西安举办为全省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招聘会,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525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对象的条件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对条件相对艰苦的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定向招聘人员将被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少服务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浮一级薪级工资,在山区县(区)、贫困县(区)工作的人员上浮两级薪级工资;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在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记者 王国星) 编辑:王蜀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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