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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10月份网上评议群众意见建议办理公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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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1-30 08: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陕西
    10月份,通过“悦兴平”、“风尚兴平”、“新兴平”等微信公众平台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明显增多,现将上旬53项意见建议办理结果首批予以公布,其中:人民建议4项,实名重点问题23项,未具名一般问题26项。
    一、人民建议:(4项)
    1.群众杨某建议“能否引进共享单车,方便群众出行”,市招商局研究并答复如下:目前来兴考察共享单车的企业较多,我市有关部门正在就具体事宜进行考察论证,同时,这些企业也在结合我市实际,就单车投放具体事宜进行市场调查研究。下一步,市招商局将围绕具体问题,促进协调落地工作,使有实力的共享单车企业尽快落户我市,方便广大群众出行。
    2.群众建议“人大应加大监督力度,关注民生”,市人大研究并答复如下: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对重点民生问题的有效监督,选择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呼声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反复督查,持续推动食品安全、“出行难”、“看病贵”、“上学难”等问题取得新进展,不断满足群众民生需求。
    3.群众建议“严格执行审计法,扎实推进审计工作”,市审计局研究并答复如下:针对群众建议,市审计局组织相关科室对近几年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经自查,市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定实施审计,审计质量明显提升,无违反审计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现象。今后,市审计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审计工作,为兴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4.群众建议“市供销联社要按照综合改革意见,落实相关政策,为兴平农副产品的产、供、销,尤其是深加工和打造知名品牌提供一流服务”,市供销联社研究并答复如下:2015年以来,中省咸相继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制定印发了实施意见,经过学习研讨,结合兴平市实际,市供销联社制定了未来3-5年的初步规划:培育一个市级龙头企业,一家产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四个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四个基层中心社;发展100个星级村综合服务社,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西吴街道供销社综合服务中心已成功申报省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五星级社。计划今明两年在庄头、汤坊建起一千平米以上的中大型超市,方便群众购物。同时,《兴平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正在调研起草之中。
    二、实名重点问题:(23项)
    1.群众孟某反映“全国土地承包确权发证,农民领不到国家发放的土地证”问题,西城街道调查并答复如下:经核实,2008年我市西立交工程建设征用了官庄村六组土地,征地后六组仅剩余100余亩土地,人均面积0.2亩左右。按照城市规划,剩余土地被市城管局租用并进行绿化。201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时,办事处参照“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可以不发给个人承包经营权证,只办理集体承包确权证”的政策规定,剩余土地全部确权在六组集体名下,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群众定期领取租地费用。
    2.群众胥某反映“兴礼路南市段路面破损严重,阴雨天积水严重”问题,市交通局调查并答复如下:针对当下问题,市交通局及时进行路面修补,采取了人工排水保畅措施,并向上级申请将兴礼路升等改造为二级公路,以求彻底解决道路排水不畅问题。目前,兴礼路升等改造立项报告已经咸阳市发改委咸发改〔2016〕508号文件批复,被列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并已进入征地拆迁阶段。
    3.群众张某反映“兴平断头路太多”问题,市交通局调查并答复如下:通村公路自2006年开始建设,截止目前已建成通村水泥路741公里,全市所有建制村均通畅。但由于资金有限,部分自然村通村路及生产路未硬化,成为断头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年初市交通局对全市农村道路进行了数据普查,对特坏路、断头路登记造册,下一步市交通局将多方争取资金,逐年安排建设任务,逐步消除断头路。当下,市交通局已开工建设西宝高速兴平西出口连接线工程、界马路至小田村通村公路工程,分别解决科技四路、赵村中学西的断头路问题。
    4.群众杨某反映“铁路林场旁高速路涵洞下雨积水,群众难以通行”问题,阜寨镇调查并答复如下:铁路林场涵洞是南佐村的交通要道,每逢下雨积水成池难以通行,9月14日至15日,村委会在镇政府的帮助下,铺垫砂石升高路基,开挖道渠临时畅通排水,但问题未彻底解决。随后,包村干部与村干部先后三次与高速公路三桥管理所就此问题协商,并向三桥管理所上报《南佐村关于整修高速路洞口的申请报告》,三桥管理所技术人员对洞口进行勘察后,表示将尽快制定维修施工方案,待报上级批复后方可施工。
    5.群众赵某反映“兴渝路路面损毁,雨天积水严重”问题,市住建局调查并答复如下:兴渝路排水问题需结合东环渠改造方案及302部队铁路涵洞积水点改造方案统筹解决,因下游东环渠改造方案变化较大,故进展缓慢。为彻底解决兴渝路302部队铁路涵洞积水问题,市住建局多方调研,数次论证,现积水点改造方案已基本确定,待政府批准后加紧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尽快启动项目,方便群众出行。
    6.群众王某反映“庆丰巷南边(新华南巷)道路没有下排水”问题,市住建局调查并答复如下:市住建局已将该工程列入今年背街小巷改造工程,目前正在准备项目开标工作, 11月份将实施该工程。
    7.群众付某反映“北环路中段道路路灯未通电照明”问题,市住建局调查并答复如下:市住建局正在联系市城管局为路灯通电,协调电力局、城管局尽快落实。目前,路灯通电一事已由城管局报市电力部门。
    8.群众康某反映“西温坊铁路隧道雨天积水”问题,赵村镇调查并答复如下:西温坊铁路隧道为陇海铁路附近涵洞,经查看,由于铁路部门对排水设施一直未维护,蒸发池存水量有限,不能满足雨天排水需求,导致涵洞内积水常存。赵村镇境内涵洞归铁路部门武功工务段管理,镇村两级前期联系武功工务段负责人,但被告知涵洞管理已交由兴平市交通局,后联系市交通局得知,涵洞一事双方还没有交接好。针对当前现状,赵村镇已安排西温坊村组织人员用抽水泵对涵洞积水进行临时排放,保证了基本通行,同时继续协调武功工务段商讨解决涵洞积水问题。
    9.群众孙某咨询“郭村八组由于市政建路,原户籍在娘家的外嫁妇女能否在娘家分到地?”,西城街道答复如下:经核实,该问题所指的“市政建路”为“西宝高速西引线出口项目”。在本次项目征地过程中,郭村两委会积极借鉴周边村做法,结合本村实际,经过郭村全体村民及八组村民代表商议,确定了土地重新分配及征地补偿方案,即对外嫁妇女只分半个人的钱不分地,新迁入人员分半个人的钱并分一个人的地。群众孙某的女儿、妹妹在项目实施前已出嫁外村,按照群众商定的分配方案,郭村已确定为其女儿、妹妹各分半个人的征地补偿款但不分地,现在征地补偿款已划拨到八组,待土地重新分配后再将补偿款分配到户。群众孙某对此分配方案亦表示认可。
    10.群众杨某反映“①枫叶苑小区北围墙、西围墙倾倒;②其任枫叶苑小区业委会主任期间,为解决小区吃水问题垫付资金,至今未取得补偿”问题,西城街道调查并答复如下:关于围墙倾倒问题,小区原围墙系开发商与北汤台村民纠纷被村民人为掀倒,新物业接手后,友谊社区居委会积极督促新物业与开发商和城建部门联系,商议围墙建设事宜。现经三方现场勘查预算,已达成协议,由开发商出资,新物业负责施工,目前相关细节正在进一步磋商中。关于补偿小区吃水垫付资金问题,枫叶苑小区原业委会主任杨某一直通过不同途径反映自己任业委会主任期间的花销补偿问题,该问题实属原业委会和原物业间的纠纷,西城街道曾多次协调友谊社区妥善解决该问题。2017年4月,在各方努力下,新物业和杨某达成协议,根据协议规定,2017年6月5日支付杨某人民币5000元整,余下5000元在2018年2月底之前付清。
    11.群众杨某反映“①丰仪镇北张村到庄头镇马村道路不通;②村民门口因自来水施工开挖的水泥地面未及时回填”问题,丰仪镇调查并答复如下:北张村到庄头镇马村的道路涉及丰仪镇和庄头镇两个乡镇,北张村委会已积极和庄头镇马村进行沟通,并于2016年通过丰仪镇政府上报市交通局,待批复后立即实施。目前,北张村自来水施工已基本结束,对于开挖的水泥地面,公共部分由村委会统一实施修补,村民水表以内到户的部分由村民自行修复。
    12.群众元某反映“北安谷村十几年未重新分地”问题,汤坊镇调查并答复如下:经查,2009年西宝高速拓宽改造,征用了北安谷村4、6、9三个组的耕地,4、6两组涉及面积大,群众户多,先后进行了土地调整,而九组只涉及4户,组长用组上留用的机动地对4户村民土地进行了调整,此后,9组再无机动地,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结合北安谷村的实际情况,群众元某所在的9组,至今再未重新划分责任田。目前,由于群众反映问题涉及土地承包有关政策及诸多实际情况,点多面广,事务繁杂,要解决这一问题,时机还不成熟。下一步,在政策、群众意愿等条件成熟后,镇村两级会商讨一个合理方案,争取尽快解决这一问题,让群众无忧无虑地生产生活。
    13.群众杨某反映“三村四组正在修路,其为三组村民,居住于四组路旁,门前土路未纳入修路范围,且新修部分路段由4米变为3米”问题,店张街道调查并答复如下:经查,群众杨某(现在外地打工)为三村三组人,独户居住于距本次三村修建道路末端约60米处,本次修路资金紧张,已实在无力延伸。考虑到该户出行困难,店张街道与市交通局联系,欲在实施2018—2019年三村硬化道路项目时将该户门前路面纳入实施范围。对于群众反映“新修部分路段由4米变为3米”,经查,计划属实,由于该路段一户群众拒不让出20平米耕地,村上计划缩窄路面,但还未实施,对此,办事处已责成三村村委会主动与该户群众沟通,做通群众思想工作,确保道路4米贯通。
    14.群众赵某反映“宏星码头停车场停车半小时收费十块钱,无收费依据”问题,市文物旅游局调查并答复如下:经现场了解,宏兴码头停车场虽然公示了停车收费标准,但因停车场电子计时系统损坏且未能及时修复,因而未按标准收费,群众反映属实。经市文物旅游局详细调查,宏兴码头停车场虽然已向物价局申报了收费文件,但因资料不齐备,未有前置审批等,一直未批复。为此,市文物旅游局责成宏兴码头向群众当面致歉并说明情况,取得群众谅解,建议其向礼泉县袁家村学习停车收费管理,实行规范经营。目前,宏兴码头已向市交警大队申报停车场审批手续。同时,也向市物价局申报合理的收费报告。
    15.群众许某反映“许家村贫困户上报不实”问题,汤坊镇调查并答复如下:经调查,许家村现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不存在优亲厚友,徇私舞弊行为,群众反映情况严重失实。(因汤坊镇回复报告中涉及贫困户隐私,此处不宜公布,若有异议者,可通过镇扶贫办获取相关信息。)
    16.群众李某反映“危房改造款迟迟未发放”问题,汤坊镇调查并答复如下:经核查,李某系建坊村八组村民,其于五年前建房,当时并未向村委会提出危改申请,且其自建房为三间两层,后边还盖有平房,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超过危房改造的标准,同时,经向邻里调查了解,李某本人在外地发展,每次回家都驾车往返,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
    17.群众宋某反映“望借金城路大修之际,对天酬苑小区 (市民之家西侧)门口年久失修的道路进行整修”问题,市住建局调查并答复如下:目前金城路大修实施单位为市交通局,市住建局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建议由市交通局一并实施,若市交通局不予维修,待金城路大修完毕后市住建局安排予以维修。
    18.群众王某反映“公园世嘉牡丹苑至今未退还违规收取的天然气初装费和地暖初装费”问题,市住建局调查并答复如下:公园世嘉牡丹苑向业主收取天然气初装和地暖铺设费用的问题,市住建局已经和市物价局进行联合调查,要求开发单位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落实“一价清”规定。
    19.群众许某反映“咸兴路部分路段(西吴王家附近)只要雨天积水严重”问题,市交通局调查并答复如下:咸兴大道工程分南、北两个半幅施工,分别由市交通局和咸阳市城投公司承建。南半幅境内建有四座蒸发池(含西吴办王家村一座),东城办境内有一座正在积极建设之中,下雨天基本能够保证路面无积水。群众所反映的积水路段为北半幅道路,市交通局已与咸阳市城投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了积极对接,建议在其路段新增一座蒸发池,以解决雨天积水问题。
    20.教师周某反映“兴化学校职称评定单纯依靠任职时间排队,不能体现教学业绩,也未向一线教师倾斜,阅卷任务分配不合理,缺乏公平性”问题,市教育局调查并答复如下:经查,《兴化学校教师职称晋升资格评审办法》系2016年6月7日全体教师大会暨学校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投票通过,《办法》兼顾全体教师利益,对于职称晋升资格评审综合考虑任职时间、一线教学业绩及个人荣誉等因素。周老师称职称评定未向一线教师倾斜,并因此认为学校月考阅卷任务分配不合理,属个人认识偏颇。市教育局通过与周老师诚恳沟通,平复了其怨愤情绪。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不断健全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规定,加强人文关怀,为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乐学善为提供良好的外围环境。
    21.群众孟某反映“因数天阴雨,其驻于西城街道老政府门口的汽车被倒树砸压”问题,西城街道调查并答复如下: 9月下旬至10月上中旬因我市连续降雨,10月11日上午大雨造成秦岭文化中路北侧道沿上一棵松树根基松动并发生倾斜(树木产权及管护权属秦岭公司所有),办事处七里庙社区干部发现后及时在该路段设立了警示标识牌,并对过往行人进行疏导。11日下午该处松树发生倾倒,将不顾警示、随意停放于树旁的汽车砸压。事件发生后,办事处第一时间协调秦岭公司三产管理处尽快清理倾倒的松树,但被压车辆车主以赔偿受损车辆为由进行阻挠。通过办事处耐心诚恳的沟通,10月13日晚,被压车辆被推出,倾倒树木和路面垃圾被清运,这一路段恢复通行,随后车主将车报保险并送4S店进行维修,这一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22.群众武某反映“独生子女证迟迟未能领取”问题,店张街道调查并答复如下:独生子女证由省级卫计部门统一印制下发,今年年初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群众达700余人,但下发到办事处的只有不到300本,目前,办事处正在积极与市卫计局联系,争取尽快为群众发证。
    23.群众刘某反映“水泵厂馨泰佳苑A栋高层住户购房5年未能取得房产证”问题,市住建局调查并答复如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房地产管理处原有的房屋登记职能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议群众携相关资料至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产权证。
    三、未具名一般问题(26项)
    1.群众反映“市区人行道地砖破损严重”问题,市住建局调查并答复如下:当前,市住建局正在按城区维修计划分段逐步实施,同时呼吁群众爱护公共资源,严禁机动车辆碾压人行道,造成人行道砖面损坏。
    2.群众反映“建筑市场监管不力”问题,市住建局研究并答复如下:近年来,市住建局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强建筑市场执法监管,2017年,组建成立了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住建、综合执法、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了包含半截工程和烂尾楼在内的违法违建专项整治行动、临时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小产权房专项整治行动等三项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处置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研究处置半截工程和烂尾楼新方法,已在金城广场烂尾楼处置等方面取得进展。同时,开展以质量安全、扬尘治理为主的建筑市场大检查5次。
    3.群众反映“市区车辆滥用喇叭噪音扰民”问题,市交警大队调查并答复如下:针对此问题,市交警大队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治行动,11月9日至19日,在城区内开展了一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重点对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使用警灯、警报器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劝告、教育,并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予以曝光。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驾驶人道德素质,促使其养成文明的驾驶习惯。
    4.群众反映“交警队城区中队民警贾某违法执法”问题,市交警大队调查并答复如下:经调查,2017年9月21日12时,市交警中队民警贾**、刘**执勤巡查中发现陕D S0710出租车在一运司门前违停上下人,遂要求该驾驶员高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指出其违法行为,告知高某随后本人来中队接受处理。因当天为八月初二古会,贾**、刘**在外执勤至晚七点半,故当天高某来队处理时,证件未及时交回中队(该证件于次日早交中队办公室内勤处)。次日,一女同志来队找内勤工作人员鲁*,但未提及处理违章事宜,在告知鲁*未在时,她便离开了,后该人又来几次但均未提及处理违章事宜。直到9月27日下午当事人高某来队,提出其妻曾来队数次,处理违章无果,并提出当天民警扣留其驾驶证时,未报姓名、警号,且无罚单。针对此情况,市交警大队给予以下回应:驾驶人交通违章事件只能由其本人前来办理,不能由他人代为处理,且高某妻子多次来队均未提及处理违章事宜,致使该事件拖延较长。其次,民警贾**系政府安置的事业性编制人员,无警号、无开具罚单权利,只能指出违法行为后,由中队干警进行处罚。
    5.群众反映“城区内商贩占道,高音叫卖扰民”问题,市城乡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调查并答复如下:一直以来,市城乡规划土地监察大队高度重视城区市容秩序的整治工作。自年初开始对城区主干道及背街小巷加大了巡查频次,要求各中队对管辖区内进行不间断巡查,严查沿街商贩占道经营、高音扰民等行为。对个别屡次违规商贩的经营物品进行暂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经整治,长期占据人行道的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6.群众反映“友谊南路酶制剂小区卫生脏乱,道路年久失修,吃水各户自打井”问题,西城街道调查并答复如下:
    经查,卫生脏乱、路面不平及吃水自给问题,属于酶制剂小区原开发商(现已搬离)2002年遗留问题,办事处与社区干部多次到小区进行协调,针对卫生及路面问题,办事处提出居民集资共同修复该路段并由专人进行保洁的解决方案,但小区居民对此意见不统一,导致问题得不到解决。关于吃水问题,原接通外厂自来水的居民因不交水费,致使外厂拒绝继续供水,小区独院居民便打自备井解决吃水问题。后经友谊社区与枫林居(友谊社区隔壁小区)物业经理协调,欲将该独院区域与枫林居打通合为一个小区,由枫林居物业统一管理,以便解决该独院区域供水、供电、供气及卫生问题,但改造完善的费用需由独院居民分担。该方案提出后也因独院大部分居民意见不一致而搁置。
    针对上述问题,办事处将进一步与酶制剂小区居民进行沟通协调,做通居民思想工作,同时,继续与枫林居物业经理沟通,加大双方沟通协调力度,促使酶制剂小区居民与枫林居物业尽快达成共识,拿出解决方案,确保该小区卫生、道路及吃水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7.群众反映“兴化、台玻污染严重”问题,市环保局调查并答复如下:兴化、台玻均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安装有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能够实时传输污染物排放数据。从在线数据和日常监管情况来看,两家企业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存在超标排放或偷排现象。同时市环保局正在按照省咸要求督促企业在厂区门口安装公示大屏,实时显示污染物排放情况,便于公众监督。
    8.群众反映“农村教师一级职称名额偏少”问题,市教育局调查并答复如下:此反映失实,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3年完成职称改革过渡后,职称评定需在本单位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空缺的前提下晋升,因此“职称评定名额”由单位空岗数量决定。2009年设岗时,由于农村学校当时学生、教师人数多,因此高级、一级职称岗位较多。随着近两年农村生源减少,教师人数减少,但岗位数未变,形成了农村学校空缺岗位较多,再加上职评政策一直倾斜于农村教师,所以农村学校职评名额相对而言还多于城区学校。
    9.群众反映“教育系统补课、托管、学生流失严重、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市教育局调查并答复如下:关于补课问题,市教育局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设立举报电话(38822445),不定期对各校教师有偿补课进行明察暗访,一经查出,将对责任人和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严肃处理。针对托管问题,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督局、卫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综合整治小组,定期开展走访调查,规范托管机构运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对于学生流失严重问题,在深刻认识与西安、咸阳等地教育资源差距的基础上,市教育局不断强化教育教学精细化管理,多措并举提高教育质量,教育教学水平逐年提升,优质教育雏形初显。针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问题,市教育局通过全面升级农村学校硬件设施、教师交流轮岗、开展在线课堂试点工作等途径,努力实现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农村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
    10.群众反映“逸夫小学班主任张某体罚学生”问题,市教育局调查并答复如下:通过调查,群众反映属实,学校对该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其本人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引以为戒,对待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摒弃急躁的毛病,用爱心感化学生。同时,学校以此事为契机,对全体教师进行了职业道德规范及师德师风方面的教育,再次明确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欢迎社会各界及家长对学校工作持续监督。
    11.群众反映“市场管理松散,工作人员态度生硬”问题,市城乡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调查并答复如下:针对反映问题,市城乡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立即组织市场办管理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管理人员进行了作风纪律教育,强化内部管理、强化便民服务意识,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度发生。
    12.群众反映“鑫福万家小区一楼饭馆排烟管道与天然气管道捆绑,影响住户安全”问题,市天然气公司调查并答复如下:经查,鑫福万家小区一层商户食香人家餐厅使用PVC管做为排烟通道,与横向通过的天然气围管交叉紧贴,并绑扎在天然气立管上,存在安全隐患。在市天然气公司的现场监督下,食香人家餐厅拆除了绑扎在天然气管道上的铁丝,并远离天然气围管对烟道进行了改造,排除了安全隐患。
    13.群众反映“东城街道市人大周围治安差”问题,市公安局调查并答复如下:针对辖区治安状况,市公安局统一部署,以各辖区派出所为单位,通过在案件高发时段,确定专门巡逻力量进行巡逻盘查和安排便衣民警在案件高发区域进行伏击守候的方式,打击罪犯的嚣张气焰,同时,利用LED显示屏播放防盗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14.群众反映“陈文村一组通往田间的主干路留有百米未修”问题,南市镇调查并答复如下:经查,2017年陈文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建设水泥路1300米(项目4000米),完成沙石路6400米(项目6400米),最大限度的方便了群众的出行和生产。群众反映的一组生产路主干路全长900多米,实际完工800米,剩余100多米不在项目范围内,由于村上资金短缺无力修复,南市镇已协调项目方增补该路段。
    15.群众反映“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明显,缺乏工作亮点”问题,市委组织部调查并答复如下: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管理考核的实施办法》、《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等文件,通过每季度党建工作考核、排名,进一步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扶贫路上党旗红”活动,按照“组织推动、党员示范、产业支撑、龙头带头、项目引领、结对帮扶、多方共赢”的思路,采取“党支部+X+贫困户”的模式,鼓励党员与贫困群众结对子,带领贫困户发展产业,镇村各级党组织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通过内容丰富、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志愿服务、文艺展演等活动900余次,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全面扎实展开。
    16.群众反映“执法部门对网吧监管不力,未成年学生上网严重”问题,市文体广电局调查并答复如下:7月份,市文体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市开展暑期网吧专项整治活动,并在中小学秋季开学前对全市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数家违规经营户进行了教育警告和行政处罚。下一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调整检查时间,加大对全市网吧的检查频率和监督力度,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登记不健全上网等问题进行严管重罚,同时设立举报电话(12318或38828077),接受群众监督。
    17.群众反映“党政干部贪腐打击力度不严,村官腐败严重”问题,市纪委调查并答复如下:针对该问题,市纪委高度重视,积极细化措施,成立3个督察组,采取交叉检查、模拟办事、跟踪办事、现场签到、随机暗访、突击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镇(街道)、部门及基层单位,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严肃调查审理,通过畅通网络、邮箱、电话、信件“四位一体”绿色举报渠道,修订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协作组工作考核办法,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强干部贪腐打击力度,惩治村官腐败。
    18.群众反映“1路车司机开车疯狂,乘客安全令人堪忧”问题,市交通局调查并答复如下: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市交通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1路司乘人员召开专项整顿会议。通过核查,所有车速均在限速范围内,无超速现象。为消除给乘客带来的不安全感,会议要求所有车辆根据实际路况调整车速。同时,在保证安全和经营秩序的情况下,将发车时间提前3分钟,确保运营时间充足,保障运输安全。
    19.群众反映“韩村部分村组未通自来水”问题,店张街道调查并答复如下:店张集中供水站项目实施于2015年3月,原计划工期一年,供西坡、东西张、王村、三村、韩村、西西张、三星等7村的人畜饮水,现各村支管网已全部铺设完成,但因资金不足等原因,工程进展缓慢,仍未全面完工。目前,西坡已正常供水,三村、王村正在试水,随后将对韩村等几个村子逐村供水,预计12月份前将实现全面供水。
    20.群众反映“店张街道缺公厕”问题,店张街道调查并答复如下:店张街道镇区公厕原在兴达农贸市场内,由私人所建,目前仍在使用,但因规模较小,环境较差,且每逢集市人流量大,起不到方便群众的作用。2017年9月下旬,店张街道已在镇区农贸市场北入口处建设一座标准化公厕,占地50平方米,目前,公厕主体已竣工。
    21.群众反映“备战库(粮库)一旁道路泥泞”问题,东城街道调查并答复如下:经查,备战路(粮库)一旁的道路属于粮库专用道路,由市粮食局管辖,不提供村民通行使用,亦非必经道路,建议向市粮食局直接反映。
    22.群众反映“农贸市场隔壁的巷道无路灯”问题,市城管局调查并答复如下:经市城管局技术人员对该巷现场勘察,该巷道狭窄,横穿线路多而乱,作业车辆无法进行巷内作业,且该巷道内居住人群较为复杂,缺乏管理,线路私拉乱接现象较为严重,极不利于用电安全。因此,待该路段统一线路改造后,市城管局将第一时间对该路段进行亮化。
    23.群众反映“西环路南段路灯数盏不亮”问题,市城管局调查并答复如下: 10月19日,市城管局安排专业人员对该路段进行勘查、维修,现大部分路灯已正常照明,个别路灯因道路旁树枝遮挡,作业设备无法靠近维修,待今年冬剪后及时进行维修。
    24.群众反映“高店村至窑头村的通村路雨天积水严重”问题,东城街道调查并答复如下:经调查,由于兴渝路破损严重,排水常年失修,导致雨水流向该路段,造成该路段积水,而积水抽取工作具体由市工业发展局负责,建议直接向市工业发展局反映,以期尽快解决。
    25.群众反映“农村至今为何不发电卡”问题,市电力公司调查并答复如下:根据国网陕西电力公司要求,从2016年12月起,将大力推广使用远程费控智能表计,以替代本地费控智能表计(电卡表),故兴平地区将不再安装电卡表,并逐步对电卡表进行替换。用户可通过手机下载掌上电力APP使用新的远程费控智能表计,实现缴纳、查询电费等功能。市电力公司今后将加大宣传,使客户尽快了解新的电力业务。
    26.群众反映“海威财富广场KTV夜间噪音扰民,隔音不达标”问题,市文体广电局调查并答复如下:市文体广电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全市娱乐场所的检查,同时约谈兴平市金城7号娱乐KTV法人,要求降低该场所的音响声音,加强该场所的隔音设施。今后,兴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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