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今年党纪处分54人 农村基层干部占近一半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兴平市纪委了解到,兴平纪委今年加大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85件,初核85件,立案36件,结案36件,党纪政纪处分54人,涉及农村基层干部24件,党纪政纪处分25人。 农村基层干部占近一半 针对农村(社区)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兴平将基层干部以权谋私、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侵吞挪用专项资金及截留套取涉农资金、农村土地违规流转等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了南位镇御北村村委会主任南乂天在群众报户口、领取新农保卡及更换合疗本时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作为村集体开支案件,咸阳市纪委对涉案村委会主任给予警告处分;查处了南位镇陈王三村党支部书记张明杰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按规定程序严格监管,导致杨元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10900元,该村党支部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据了解,今年截至目前,共党纪处分54人,其中农村基层干部有25人。 解决群众身边5类腐败 今年兴平以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为重点,推动解决以下五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不良作风问题;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项、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小官贪腐”违纪违法问题;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每年2至3个重点村立案查处存在问题 要求兴平13个镇办摸清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开发、资产资源多,低保医保、扶贫救济投入资金多,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资金多的农村(社区)问题底数,结合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排查情况。 将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村进行查处,每年明确2至3个重点村,对其问题直接立案查处;对问题最典型的1个村进行剖析,促进制度机制完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每年至少直接查处3起反映强烈、问题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 华商报记者畅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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