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头条 发表于 2019-10-30 18:24:06

街头“私设地锁”被拆了,兴平人齐声叫好!

街头“私设地锁”被拆了,兴平人齐声叫好!


城市管理谱新篇,占道经营成云烟。
执法再遇新鲜事,地锁抢道惹人嫌。



“政府要依法执政,公民要依法行为,企事业单位要带头遵规守纪”,这是依法治国理念对全社会的基本要求。



可一段时间以来,“公共空间谁占了算谁的”却成为我市一部分人甚至是个别单位的错误认识,在城市人行道和背街小巷私设地锁“圈地”停车,让公共空间成为“个人定制”,在光线不足情况下,还影响行人的安全通行,引发矛盾不断。



10月25日,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西片中队执法队员在执法巡查时,就发现408厂附近的两家银行门口新近出现了私装地锁的问题。
“对待私设地锁的,我们发现后会立即责令涉事人进行纠正,并在第一时间协助拆除;之前我局已在城区先后拆除了60多副私自设立的车位锁……” 综合执法局西片中队中队长郝桂玉说。
“接到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我们当时很吃惊,认为设立几个地锁,且自己的营业厅门前,应该没什么问题……”,银行一营业部经理这样说,“安装也是为了方便顾客,没想到却违了法”。
“这些地锁就应该拆除,要不公共空间就会私有化,侵犯的是我们老百姓的利益”。一姓孙的408厂退休师傅说道。









10月28日,在责令改正、3天限期拆除时间刚一截止,综合行政执法局便立即组织相关中队,依法对408厂附近的两家银行门口私装的13副地锁进行了拆除,现场围观群众纷纷称赞:“拆除了地锁,停车方便了,路畅通了,夜晚出门再也不用担心被绊倒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城市广场、道路、人行道等公共空间由全体市民共享,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侵占,私设地锁、斜坡等均属违法行为。
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置地锁、小斜坡等行为,不但破坏了城市文明形象,更对街坊通行造成影响,尤其在光线不足情况下,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广大市民切不可违规私自在街道两侧和其它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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